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下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都是平均工资惹的祸

发表于2015-06-19
标签:标准 公积金 企业 

  社保缴费基数要上调?我怎么记得前段时间还在讨论“五险一金”占工资比例太高,导致实际到手工资过低的问题,今天就看到说要上调社保缴费基数,不应该下调才对吗?

  那么,为什么会上调呢?

  近期,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。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,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,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。

  而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,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,缴费基数的上浮也成为普遍现象不少网友感叹,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,实际到手工资变少,收入“被下降”。

其中,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%确定,为19389元,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2010元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%确定,为2585元,上涨了268元;参加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的职工,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确定,为3878元,上涨402元。   

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,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,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,如果缴费水平过低,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。也就是说,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,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。

表示,各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,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,但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,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。缴费基数上调后,低收入人群的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会更高,这对低收入者是不利的,也可能会加大企业的缴费负担。

   以北京为例,2014年北京市“五险一金”费率,企业缴存部分占比达到44.1%,个人为22.2%,合计费率为66.3%。

假设一名员工的税前工资10000元,在扣除各类社会保险及其所得税之后,每月能够拿到手的工资是7454元。企业实际支出了14410元,企业缴纳的社保金额约为4410元,个人支付2223元,两项合计缴纳6633元,是税前工资的66.3%,税后工资的89%。而企业需要负担的金额,几乎是个人到手金额的两倍。

举个栗子,签约税前收入为10000元的情况下:

【个人】
10000(公司支付的签约工资) - 800(养老保险) - 203(医疗保险) - 20(失业保险) - 1200(公积金) - 322.70(所得税) = 7454.30元(到手工资)

【公司】
10000(支付给员工的工资) + 2000(养老保险) + 1000(医疗保险) + 100(失业保险) + 130(工伤、生育保险) + 1200(公积金) = 14430元(实际支付出去的)


挣点工资不容易,还都上交了,虽然说说都是交上去的还说自己的,但是比例这么高,还是有点吃不消


上一页|1|
/1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