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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北京“租房新规”会否逼人露宿街头

发表于2012-05-11
北京市发布出租房屋有关问题通知(征求意见稿),其中明确出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,单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。
北京市出台“租房新规”的初衷是想把一些标准细化、量化以有助于出租房屋的规范与管理。但如果标准过于细致、甚至量化到“5平方米”、“2个人”,就是过犹不及、管得太宽了。
很显然,“单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”,这样的规定不切合实际,如果三个或者四个外来务工人员愿意合租一间房子住,这样显然能够减少房租开支,人家愿意住在一起,难道也不行?“单间不超2人”的新规,显然既不合情也不合理。
更为重要的是,“租房新规”会不会变相抬高房租,让租房者承受不起?比如“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”这样的规定,房子的面积大了是好事,但面积大了,房租肯定贵,租房者承受不起怎么办?规定“出租住房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出租”是应该的,因为改变房屋结构会危及人身安全,但业主会不会借此提高房租?再比如“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”这样的规定,可能会逼得那些原本租住在地下室的租房者流离失所、露宿街头。
出台“租房新规”,规范租房市场很有必要,但是如果相关部门管得太宽了,就变成了抬高房租的推手,缺少人情味不说,也不切实际。
发表于2012-05-14
真的管太宽了~
发表于2012-05-14

表示没压力

发表于2012-05-14
地方性保护政策?
发表于2012-05-14

还好防城港没有这样的规定呀!不然更没人来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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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2-05-16

太扯了!虽然是想保障个人的居住环境,可北京那样房价,怎么能真的得到改善呢?!扯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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